她没再说什么,只留下了高跟鞋的声音在地下室回荡,越走越远。

离开后的一分钟,有个壮汉从一旁走来,拿着一份打印好的文件。

那个人拿着陈城的右手签字,又用他的手指按了指纹。

陈城半昏半醒,心中已然有数。

是卖身契。

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,他被送去了矿上。

在老挝,很多地方的矿产资源还处于刚刚开采的阶段。

那些经历着黄、赌、毒生意的老板们,并不是单细胞生物,他们都很聪明。

因为当他们拥有一定财富以后,眼界和思维都会跟着水涨船高。

见不得光的买卖,总有一天是要出问题的。

所以很多经营这些生意的老板们都选择了开矿。

矿这种东西,如果操作的好了,其利润是不比毒品低的,而且几乎没什么风险。

如果非要说风险,那么恐怕就是开矿坑的时候那些下矿的工人们有危险。

下矿踩坑是个高危工作。

要么是炸坑的时候没计算好时间,工人跑不出来,要么就是因为地质勘探不过关,下面塌方了。

由于矿坑塌了死几个人是常有的事情。

如果是签约的正规矿工,那是要赔钱的。

猪仔们就不用了。

因为他们早早的就签订了卖身契。

并且这些猪仔大多数都是偷渡来的。

异国他乡,就算这辈子都回不去了,好像除了他们的家人,根本不会有谁在意。

关键是,根本找不到。

猪仔们要是在矿坑里出了事,也算是体现了他们自己的价值。

正规矿工需要赔钱,他们不用赔钱,那么这笔费用就算是省下了。

如此看来,这就等于利用猪仔又赚了一笔钱。

那段在矿坑里的日子,陈城简直过的生不如死。

最危险的坑,永远都是猪仔们先下。

甚至那些从川省过来的华夏工人们已经习以为常了。

论身份和地位,他们是最低等的。

因为那些工人们也会闲余之时叫他们一声:猪仔。

没人会可怜或者同情。

就算有于心不忍者,也不敢开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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